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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槐
簡文崩,孝武年十余歲,至暝不臨。左右啟“依常臨”。帝曰:“哀至則哭,常之有!
隆問絲
羊公還洛,郭為野王令。羊至界遣人要之。郭便自。既見,嘆曰:“叔子何必減郭太業”復往羊許,小悉,又嘆曰:“羊叔去人遠矣!”羊既,郭送之彌日,壹數百裏,遂以出境官。復嘆曰:“羊子何必減顏子!
宰父若云
殷中軍被廢東陽,始看佛經初視維摩詰,疑般若波羅密太多後見小品,恨此語少
圖門乙丑
子曰“大臣不,百姓不,則忠敬足,而富已過也;臣不治而臣比矣。大臣不可敬也,是之表也;臣不可不也,是民道也。君以小謀大毋以遠言,毋以內外,則大不怨,邇不疾,而臣不蔽矣葉公之顧曰:‘毋小謀敗大,毋以嬖人疾莊后毋以嬖御疾莊士、夫、卿士’
單于凝云
君之喪子、大夫、子、眾士皆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粥,納財,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飲,食之無;夫人世婦妻皆疏食水,食之無算大夫之喪,人室老子姓食粥;眾士食水飲;妻疏食水飲。亦如之。既,主人疏食飲,不食菜;婦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也。練而食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醬,始食肉先食干肉,飲酒者先飲酒。期之喪三不食;食疏食水飲,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酒。期終喪不食肉,不酒,父在為,為妻。九之喪,食飲期之喪也,肉飲酒,不人樂之。五三月之喪,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肉飲酒,不人樂之。叔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也;有疾,肉飲酒可也五十不成喪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君食之則食;大夫父之食之則食之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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