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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莫巧云
初,安在東山,布衣,兄弟已有貴者,翕家門,傾人物。劉人戲謂安:“大丈不當如此?”謝乃鼻曰:“恐不免耳”
頻白容
子言之:“昔三代王皆事天地之神明,無卜筮之用,不敢以其私褻事上帝。是故不犯日,不違卜筮。卜筮不相也。大事有時日;小事時日,有筮。外事用剛,內事用柔日。不違龜。”子曰:“牲牷禮樂盛,是以無害乎鬼神,怨乎百姓。”子曰:“稷之祀易富也;其辭恭其欲儉,其祿及子孫。詩》曰:‘后稷兆祀,無罪悔,以迄于今。’子曰:“大人之器威敬天子無筮;諸侯有守筮天子道以筮;諸侯非其不以筮。卜宅寢室。天不卜處大廟。”子曰:君子敬則用祭器。是以廢日月,不違龜筮,以事其君長,是以上不瀆民,下不褻于上。
公孫景葉
正始中,人士比,以五荀方五陳:荀方陳寔,荀靖方陳諶荀爽方陳紀,荀彧方群,荀顗方陳泰。又八裴方八王:裴徽方祥,裴楷方王夷甫,康方王綏,裴綽方王,裴瓚方王敦,裴遐王導,裴頠方王戎,邈方王玄
澹臺紅鳳
君之喪,子大夫、公子、眾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納財,朝一溢米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飲食之無算;夫人婦諸妻皆疏食水,食之無算。大之喪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眾士食水飲;妻妾疏水飲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飲,不食菜果;人亦如之。君大士一也。練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粥于盛不盥,食篹者盥。食菜以醬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飲酒者飲醴酒。期之喪三不食;食:疏水飲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終喪,不肉,不飲酒,父為母,為妻。九之喪,食飲猶期喪也,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。五三月之喪,壹不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飲酒,不人樂之。叔母、母、故主、宗子肉飲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有疾,食肉飲酒也。五十不成喪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則食之矣。辟粱肉,若有酒則辭
左永福
凡訃于其君,曰:“君之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長子,曰“君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訃于國之君,曰:“寡君不祿,敢于執事。”;夫人,曰:“寡君不祿。”;大子之喪,曰:寡君之適子某死。”大夫訃于國:適者,曰:“某不祿”;于士,亦曰:“某不祿”;訃他國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寡夫某死”,訃于適者,曰:“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,使某。”訃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私寡大夫某不祿,使某實。”訃于同國大夫,曰:“某死”訃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訃他國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”,訃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私某死”,訃于士,亦曰:“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以終喪,士練而歸。士次于公,大夫居廬,士居堊室。大夫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。士為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喪,服如士服。大夫適子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庶為大夫,則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,與未為大夫者齒。士之為大夫,則其父母弗能主也,其子主之。無子,則為之置后
嘉禮
君子將營宮室:廟為先,廄庫為次,室為后。凡家造:祭為先,犧賦為次,養為后。無田祿者不設器;有田祿者,先為服。君子雖貧,不粥器;雖寒,不衣祭服為宮室,不斬于丘木大夫、士去國,祭器逾竟。大夫寓祭器于夫,士寓祭器于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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