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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7123開元
公冶云波
周伯仁為吏部書,在省內夜疾危。時刁玄亮為尚書,營救備親好之至良久小損。明旦,仲智,仲智狼狽來始入戶,刁下床對大泣,說伯仁昨危之狀。仲智手批之刁為辟易於戶側。前,都不問病,直:“君在中朝,與長輿齊名,那與佞刁協有情?”逕便。
葛丑
羊孚弟娶王永言女。及王見婿,孚送弟俱往。時永言父陽尚在,殷仲堪是東陽女婿,在坐。孚雅善理義,乃與仲堪齊物。殷難之,羊雲:“君四後,當得見同。”殷笑曰:“可得盡,何必相同?”乃至四後壹通。殷咨嗟曰:“仆便無相異。”嘆為新拔者久之
漆雕海宇
庾長仁諸弟入吳,住亭中宿。弟先上,見小滿屋,都相避意。長曰:“我試之。”乃策將壹小兒,入門,諸客其神姿,壹退匿
佟佳賢
女子許嫁,纓;非有大故,入其門。姑姊妹女子子,已嫁而,兄弟弗與同席而坐,弗與同器食。父子不同席
六己卯
君之喪:三日,子、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。
太叔鴻福
王丞相為揚州,遣八部從事職。顧和時為下傳還,同時俱見諸從事各奏二千石官長得失,至獨無言。王問顧曰:“卿何所聞”答曰:“明公作輔,寧使網漏舟,何緣采聽風聞,以為察察之?”丞相咨嗟稱佳,諸從事自視然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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