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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門卯
古者以周八尺為步,今周尺六尺四寸步。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六畝三十步。者百里,當今二十一里六十四尺二寸二分
問恨天
世柳母死,相由左。世死,其徒右相。由相,世柳徒為之也
資孤蘭
殷仲堪當之荊州,王亭問曰:“德以居全為稱仁以不害物為名。方今宰華夏,處殺戮之職,與本將不乖乎?”殷答曰:“陶造刑辟之制,不為不賢孔丘居司寇之任,未為不。
公孫新真
宋襄公葬其夫人,酰醢百甕曾子曰:“既曰明器矣,而又實。”孟獻子之喪,司徒旅歸四布夫子曰:“可也。”讀赗,曾子:“非古也,是再告也。”成子寢疾,慶遺入,請曰:“子之病矣,如至乎大病,則如之何?”高曰:“吾聞之也: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。吾縱生無益于人,可以死害于人乎哉?我死,則擇食之地而葬我焉。
茍上章
吳道助、附子弟,居在丹陽郡。遭母童夫人艱,朝哭臨。及思至,賓吊省,號踴哀絕,人為之落淚。韓康時為丹陽尹,母殷郡,每聞二吳之哭輒為淒惻。語康伯:“汝若為選官,好料理此人。”康亦甚相知。韓後果吏部尚書。大吳不哀制,小吳遂大貴。
納喇凌珍
〔祭有十倫〕鋪筵設幾,為依神也;詔祝于室而出于祊,此交神明之道。君迎牲而不迎尸,別嫌。尸在廟門外,則疑于臣在廟中則全于君;君在廟外則疑于君,入廟門則全臣、全于子。是故,不出,明君臣之義也。夫祭之,孫為王父尸。所使為尸,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道。此父子之倫也。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;尸飲七,瑤爵獻大夫;尸飲九,以爵獻士及群有司,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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